近年來,關於城管的負面新聞時常出現,城管似已成為“暴力、野蠻、傲慢”的代名詞。這裡的主因是城管自身素質問題,還是更深層次的制度漏洞,抑或還有其他原因?日前,早報記者專訪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執法協調處副處長張妮娜,希望藉此在眾多城管負面新聞報道之外,給公眾多一個瞭解真相的窗口,也給政策決策者多一個認識並解決問題的視角。早報記者 吳潔瑾
編製只考慮城市人口
東方早報:近年來,上海城管在執法時遇到過哪些比較明顯的困擾?
張妮娜:比如執法力量與工作量相比遠遠不足。上海正式城管隊員的編製是按照城市人口的萬分之二左右來配比的,但在一些地區,臨時外來人口有很多。如松江九亭鎮,城市人口約3萬,加上外來務工人員總人口數則約30萬,但有正式編製的城管隊員只有十六七個,根本管不過來。
東方早報:城管要管理多少事?
張妮娜:目前上海城管需要執法的事項多達170多項,涉及10個部門,而且很多部門還在不斷地把更多更雜的執法事項移交給我們。
東方早報:執法時還有哪些困擾?
張妮娜:困擾還來自各個利益群體的不同需求、不理解和不支持。比如說城管攤販覺得“你怎麼能打碎我的飯碗”;有圍觀市民認為攤販帶來了便利不能取消,有市民覺得攤販污染了生活環境,還有市民覺得攤販很可憐,不問理由就“打抱不平”。
東方早報:最近幾年城管隊員遭遇暴力抗法的情況多嗎?
張妮娜:還是很多的,從2008年到2012年年底,全市城管隊員共遭遇暴力抗法達7100餘起,受傷隊員2999人,其中重傷隊員有93人。
東方早報:像這種人身傷害都能得到賠償嗎?
張妮娜:很難得到賠償,特別是輕傷的時候,一方面攤販本身經濟條件就不好;另外一方面,目前城管的法律地位還得不到有效保障。
發生暴力抗法時,通常會撥110求助,但公安部門常以民事糾紛來處理暴力抗法,而不是妨礙公務罪。
鮮花執法不如規範執法
東方早報:城管的負面新聞層出不窮,如何看待城管的輿論環境?
張妮娜:我覺得至少在上海,媒體對城管的報道還是比較客觀正面的,輿論環境並沒有惡化。
雖然有壓力,但能把那麼多尖銳的東西放到面上來說,我覺得反而有助於加快城管的執法規範、法律地位、制度保障等一系列問題的解決。
東方早報:有些城管擔心正常暫扣攤販物品時,可能就被圍觀市民拍下來傳到網上。怎麼看待這種心態?
張妮娜:這種心態有助於強化隊員的文明執法。但也有一個新問題——這幾年我們更多地強調不要隨便暫扣攤販的東西,要以教育勸阻為主,雖然直接矛盾衝突少了,但對於攤販的威懾力也少了,讓很多攤販覺得“反正你也不會收我的東西,那我就繼續擺攤”。
東方早報:武漢城管最近幾年推出了“鮮花執法”、“眼神執法”等新執法方式,上海會考慮借鑒嗎?
張妮娜:從目前來,可以說武漢城管的這些創新執法“收效甚微”。我覺得上海城管還是堅持依法履職、規範執法,同時呼籲加強管理,從源頭來解決問題。比如說,部分區縣推出的鐘點市場,效果就很好。
城管不像公安有“爺爺”
東方早報:前面說城管缺乏法律地位和制度保障,具體指哪些?
張妮娜:目前全國城管部門從國家層面來說,還沒有一個像公安部、工商總局這樣的行業主管部門,就像別人都有“爺爺”但城管沒有。這也導致全國從上到下沒有一套垂直管理的統一體系,各地城管的執法事項、權限都直接由當地的人大決定,導致各地城管不論是主管部門還是編製、執法權限都有很大不同,即便一個省內也有好幾個模式。
從國家層面來說,目前還沒有一部完整的《城管法》。就上海來說,與城管相關的最完整的就是去年出台的《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》,但也沒有上升到法律的地位。
對城管來說,只有對物的管理控制權,但沒有警察那樣對人的控制權,這使得城管在執法時很難達到預期效果,執法矛盾也容易激化。
東方早報:這是否意味著城管現有的權力需要某些改變?
張妮娜:的確,比如像美國,根本沒有城管,處罰占道設攤的就是警察。國內像北京城管執法局的局長,就是由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長兼任的。另外,北京城管執法局還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局,但在上海等國內大多數城市目前還沒有完全獨立。
東方早報:怎樣提升城管的整體素質和形象?
張妮娜:有很多,比如市區兩級城管每年都會分類、分層舉辦培訓班;再比如市區兩級城管都設有督察隊伍,今年已督察城管隊員25634人次,發現650人次存在問題。另外,這兩年每年都有一個主題教育活動,比如今年專門針對部分隊員慵懶散、不作為、推諉的情況,開展了“治庸、治懶、治散”的百日作風紀錄教育活動。
(原標題:城管求解:改善形象需法制保障)
- Feb 21 Fri 2014 12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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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管求解:改善形象需法制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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